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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同其弟弟催促离婚,弃我和女儿不顾;我该怎么办?

江西-新余 01-09 13:25  悬赏 0  发布者:ldyaa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同丈夫袁某与2005年结婚,婚后发现丈夫精神有些异常,(婚前并不知道),主要表现在经常幻想别人会打他,害怕然后躲在屋内不出门,会说些胡话;但因公公说了其中原因是他小时候曾经被别人打过,而存在的这样情况,那是女儿已经出生2岁了(也就是2008年);也就过了下去了;直至2012年9月,这期间丈夫一直没有收入,基本生活来源公公,我的收入低基本都要补贴女儿和家里一些较大开支;唯一的是公公自己为我们新婚买的那套房子,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房产人是公公的名字。
2012年9月期间,公公因病去世,去世后,小叔子(丈夫的弟弟)跟我说,公公留下口头遗嘱,房产交付给小叔子,由小叔子照顾其兄也就是我的丈夫;我并不信,因为小叔子并没有拿出书面的任何东西,房产证资料都在小叔子手上,丈夫也不理不睬,2012年10月,小叔子同丈夫催促我离婚,并说将房子卖了以后只付8万元小孩抚养费给我,并没有立下任何字据,看到这样的情况我实在痛苦,天天吵闹严重影响我的工作,只能收拾东西带着女儿回到娘家,口头我是同意了离婚,丈夫同小叔子把门锁住,一起住到其他的地方,也不打电话给我,我也没有任何联系方式联系他,女儿 快要上1年级要照顾女儿,又要不影响工作,还要年级大的母亲帮我,很痛苦,;该怎么结束这个婚姻?,该怎么样我母女两该得到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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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9 13:35
如果你不想离婚,可收集你们感情还好的证据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0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1-09 14:05
要离婚的,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追问:

谢谢陈律师,可是丈夫同小叔子 一直躲在外面不肯见面,我也找不到他们,一直这么拖下去,我去民政局或者去法院能解决吗?,离婚是肯定的了

回复时间: 2013-01-09 15:41
您好!
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1-09 14:57
可以协商
回复时间: 2013-01-09 15:03
你好,1,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议,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违背夫妻间忠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1-09 15:36
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1-09 16:05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09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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