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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08-29 16:39  悬赏 0  发布者:12345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2)
悬赏分:0分 剩余时间: 8天19小时18分46秒 
进一步明确了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最初的修正案草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的情形分别规定机动车一方按照80%、60%、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目前修改为,“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介绍,这样修改主要的考虑是交通事故错综复杂,在当事人和解、公安机关调解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中,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个案的具体赔偿数额较为切合实际。
这是在交通事故赔偿法中找到的,问一下,责任不是根据过错程度判定的吗?那“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这是怎么回事?承担同等责任到底应当怎样赔偿?我前一段出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承担同等责任,问一下机动车到底应当怎样承担赔偿?同等责任还有过错程度那一说吗?请那位知内情者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补充:
机动车方没有损失,我骨折,我现在就是想问一下应当按照什么比例计算?  
   再问一下,我实在人行道上逆行,机动车是从场院内出来,把我撞倒现在没有其他的证据了,但是当时他撞我后没有停车,不过现在也拿不出来证据,这样的情况,他到底是应当按50%还是60%赔我呀 
 
另外,事情发生在七月,现在还没协商,我们还可不可以协商解决?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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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浙江-金华]
  • 倪振杨律师
  • 电话:13957965616,13566782836
  • 147357积分
回复时间:2008年08月29日 17时03分
不能区分责任的情况下,一般赔偿60%。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8-29 16:51
一般的,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过错程度没有量化的标准,很难确定,法院一般也不区分的。应当按60%。调解不成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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