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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没汇给借款人,担保有效吗?

江苏-镇江 11-27 09:31  悬赏 0  发布者:孙女生3 给我留言  回答:(9)
借款合同是甲公司向乙个人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购材料,有丙方担保,付款是由乙方向甲方法人代表个人卡上汇的款,该款给法人代表也没转给公司账上,问丙方还需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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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7 09:35
要看具体情况及约定
事关重大 建议找律师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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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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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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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1-27 09:48
承担还款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回复时间: 2018-11-27 10:29
借款没汇给借款人,担保没有效
回复时间: 2018-11-27 10:53
借款没汇给借款人,担保没有效
回复时间: 2018-11-27 14:39
你好,如果借款合同上是这么约定的,那么担保责任成立,以没有入公司账为抗辩理由只能是一种笑话。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钱应当支付给公司,那你以此为由是正确的。
回复时间: 2018-11-27 09:32
你好,并方属于担保人需要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的。
追问:

我想,该合同应为没有履行,理由是乙方没有向借款人乙方支付借款。至于乙方向法人代表个人支付款项,应是这两方的经济业务,另案处理。法定代表人不是民事主体,其自然人才是民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自然人主体与企业法人主体根本上就是2个独立的不同的民事主体,自然人可以基于法定代表权行使公司的法定代理权签订合同,但无权将个人的银行账户资金财产混淆和代替公司的银行账户资金财产,无权代替公司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

回复时间: 2018-11-27 09:34
若本质不是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话,可以解除
回复时间: 2018-11-27 14:46
你好,并方属于担保人需要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8-12-02 23:31
你好,需要看公司的性质,建议到律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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