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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该怎么办?

 06-18 17:21  悬赏 20  发布者:nh123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在去年的5月,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下,我和张某开始交往,男方张某家拿来礼金三万,后由于张某对我的冷漠,2人感情疏远,也不在联系,后男方张某要求归还礼金,以及后来,我们两出去时,购买的首饰,我愿意归还礼金,并要求对方张某写下收到礼金纸条,并要求对方以后不得再有经济上的纠葛,而对方却不愿意写,另外还要求我归还后来所买首饰,但张某手中并无购买首饰的相关发票,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在归还礼金的基础上,另外还需归还他给我买的首饰?另外,由于对方不愿意写下想关收到礼金的凭条,顾至今还未归还礼金,对方张某,也已很久不提此事,但我和他平常也不曾见面和联系,之前的经济问题,基本上也都有媒人从中传达,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和张某的这种订婚形式是否已经取消,我和他不曾见面已经有一年左右,若对方张某现在提起诉讼,是否法院还会进行处理?若对方张某,以后也一直不提此事和相关的经济纠葛,那我和他的这种订婚形式,什么时候才算是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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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6月18日 17时38分
1.退还礼金时应当打收条;2.若对没发票,可以不退手饰;3.订婚不是结婚,你有更好的对象时可以结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8 17:41
民间的订婚风俗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一方反悔后,收受的大笔礼金应该返还,小的礼物可以视为赠送。
回复时间: 2010-06-18 20:39
二年以后不提,就结束了,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6-19 23:28
你可以自由交往,不受订婚约束;
礼金应当退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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