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朱建宇  陈宇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法院传票

内蒙古 01-10 07:56  悬赏 0  发布者:隆兴公司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2012年12月20日接到当地人民法院的口头传票,于2013年1月16日到庭,是2011年6月14日,我儿子在校期间和同学发生的意外伤害,学校是第一被告。我们接到的只有原告的起诉状,和两张的空白答辩状,请问这是真正符合法律程序吗?是真传票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0 08:21
答:不违法,你可以去法院签收。
回复时间: 2013-01-10 08:50
你好:
    符合法律规定。你们如果有证据应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供。
回复时间: 2013-01-11 13:59
你须按时出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840
山东 青岛
人气:6823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01
山东 菏泽
人气:2206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