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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一套老房子,是30年前枣庄市中区公路局,在当时郊区公路站后面

山东-枣庄 11-28 22:13  悬赏 0  发布者:随风流逝ou 回答:(3)
我们家有一套老房子,是30年前枣庄市中区公路局,在当时郊区公路站后面,为他的职工家属统一盖的,和郊区公路站用的是一个地,两年以后实行土改,然后我们就花钱把那套房子买了下来,当时公路局给办理的房产证,但是房产证上的面积写的是53而实际使用面积,却是120平,现在公路局把他的郊区公路站已经卖了,交给开发商开发,因为我们家的房子就在郊区公路站后面,所以说开发商给我们谈的时候,就说因为我房产证上只有53,所以他们就补53,我认为这样不合理,现在他们就给我断水,断电断路,我想知道,如果按照规定来补偿的话,他们应该怎么补偿我?这种事情公路局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我直接去那里,公路局会给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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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8 22:15
您好,按照本次征地拆迁政策补偿,可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29 12:35
看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8-12-07 09:59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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