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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想跟男友分手。有一女。我才十八岁

广西-钦州 01-10 13:59  悬赏 10  发布者:冷依依 给我留言  回答:(5)
未婚,跟男友一起两年了,今年得了一小龙女。男友不上进,不懂事,都当爸爸了还是经常沉迷网络,不怎么过问我跟宝宝,为此还经常跟他吵架,他也不知悔改。所以想跟他分手。现在坐月子中,他妈妈照顾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才十八岁,不想就那么毁了一辈子。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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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629037091
  • 14619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03
可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17
直接走人就可以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117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35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1-10 14:01
如果分手,你抚养孩子,他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1-11 10:26
你可以直接离开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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