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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来自辽宁一打工者,在机场路养殖小区B区9O号

新疆-巴音郭楞 11-30 02: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来自辽宁一打工者,在机场路养殖小区B区9O号,于今年七月十七日在机器操做中不慎将左手的中指,无名指切掉,在和谐骨科医院的及时抢救下将指头接上,做下了残疾,在医院治疗中花了4万4千2百多元,老板只花4千元,其余全是自己东拼西凑的,老板开始说等他卖货了把这钱还我,到现在货快卖完了,才给我一万四千元,其余的以无力偿还为由,不想给了,至今连工资和医药费还欠我三万一千多,工厂马上要放假了,我该怎么办?求求你们帮帮我吧,拜托
联系电话:1554165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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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30 13:41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2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30 14:27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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