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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贷平台借了2500元钱,分三期还款,还了一期的,剩下两期由于经济困难逾期了一个多月

上海-浦东新区 12-06 14:26  悬赏 0  发布者:浅凝半夏 回答:(6)
我在网贷平台借了2500元钱,分三期还款,还了一期的,剩下两期由于经济困难逾期了一个多月,这几天收到了广东锋齐律师事务所以邮件的形式发来的律师函,限我5号下午4点之前把逾期一期的借款还了,由于经济问题,我没有还,今天下午发信息通知我开始按法律程序走!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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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48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06 14:32
如果真的被诉讼,那依法参与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86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06 14:51
可以起诉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06 15:07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网贷平台/出借人/催收机构存在骚扰、侮辱、威胁、恐吓行为的,你可以(委托律师)直接要求对方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方情节较重涉嫌违反治安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或涉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殴打等情节,可分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42、43条,对催收人员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238、23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追究催收人员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的,追究相应责任。
回复时间: 2018-12-06 15:11
没有还那依法参与
回复时间: 2018-12-06 16:37
协商还款
回复时间: 2018-12-06 19:26
您好,针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该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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