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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下巴摔伤缝五针

湖南-怀化 12-09 20:03  悬赏 0  发布者:139745…… 给我留言  回答:(17)
我朋友是舞蹈培训学校的老师,小孩子七岁在上舞蹈课的时候意外摔伤,下巴缝了五针,前期已垫付了医药费,明天拆线,家长担心留疤,说要去做整形,那我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大概需要赔多少钱?
问题补充:

追问:1、学校现在没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只是同班同学都看到了,摔伤的小孩自己回家也说是自己摔的
2、我朋友是学校的举办人,目前学校的证件和执照还在办理审批当中,这会有什么影响?
3、昨天小孩已经拆线,家长要求去湖南湘雅二医院去治疗疤痕问题,学校也同意。今天对方家长又说见到伤者的人都说伤者下巴歪了,需要我们赔偿,具体赔多少也没有说,
想问律师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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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2-09 20:33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8-12-09 20:42
你好!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小孩七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民法总则》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结合本案,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培训机构学习,培训机构负有安全防护,注意,提醒义务,也有安全管理职责。对于过错,举证责任需要由培训机构举证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需要承担责任。

4、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5、对于整形去疤费用。因是否实际产生属于不确定状态,也无实际产生具体数额。所以一般需要以后继续医疗实际产生后再次处理。。如双方确需要一次性的了结,可以通过鉴定来确定数额协商。

6、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8-12-09 23:45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责任认定
1、7岁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其在舞蹈培训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舞蹈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如果小孩系因其他人侵权而遭受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舞蹈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的事过错推定的责任。即如果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须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就会被推定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二、关于谁承担责任
1、如前所述,小孩意外摔伤,如果舞蹈学校没有证明其没有过错的,则须由舞蹈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2、据你所述“我朋友是舞蹈培训学校的老师”,如果你朋友只是一名教学的老师,舞蹈学校不是你朋友开办的,则你朋友与舞蹈学校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其教学活动属于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受到伤害,其责任应由舞蹈学校承担,你朋友不会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三、小孩的受伤具体如何赔偿
1、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2、本案,小孩的受伤不严重,不会构成残疾,不会产生残疾赔偿金(这是人身损害中赔偿金额最大的一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情况下不构成残疾,法院不会支持)。本案需要赔偿哪些项目须根据小孩受伤治疗的情况而定:(1)如果小孩住院,则须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营养费(须有遗嘱注明:加强营养)、交通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2)如果小孩没有住院,则赔偿医疗费、营养费(须有遗嘱注明:加强营养)、交通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
3、对方要求整形的费用,应属于后续治疗费的范围。舞蹈学校可与小孩监护人协商确定该笔费用,如果协商不成,主张该笔费用须等实际产生后再主张且费用须合理。如果明显不合理的费用(费用很高)法院也不会全部支持。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1、学校现在没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只是同班同学都看到了,摔伤的小孩自己回家也说是自己摔的
2、我朋友是学校的举办人,目前学校的证件和执照还在办理审批当中,这会有什么影响?
3、昨天小孩已经拆线,家长要求去湖南湘雅二医院去治疗疤痕问题,学校也同意。今天对方家长又说见到伤者的人都说伤者下巴歪了,需要我们赔偿,具体赔多少也没有说,
想问律师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回答:

您好,1、舞蹈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你朋友系经办人,最终的责任由你朋友承担;
3、关于如何赔偿,你们可以先让对方提出要求,然后双方协商;如果对方的要求过高,你们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让对方通过诉讼解决。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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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2-11 10:04
你好,学校要负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8-12-10 08:08
根据法律规定,其在舞蹈培训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舞蹈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8-12-10 08:30
整形的费用需要经过鉴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18-12-10 09:37
你朋友是职务行为,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学校,如果他有过错学校承担责任后学校可以向其追责。要做整形的话这个后续治疗费需要进行鉴定。
回复时间: 2018-12-10 09:58
舞蹈学校应证明其没有过错(综合学校老师是否尽到看管义务、练习场地是否安全、摔伤的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否则可能需赔偿已发生的医疗费、家长的合理误工费、凭票索赔的合理的交通费,如果医嘱写了加强营养、休息X天之类的,还要赔偿营养费、护理费,如果住院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
至于后续医疗费、整形费要实际发生了或双方协商或鉴定才能确定金额并赔偿。
具体赔多少钱,要根据孩子的病历及鉴定结果才好帮你算。
如果舞蹈学校是你朋友开的,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算一个大概的金额,以此跟对方进行协商,然后议通过法院出具调解书。
回复时间: 2018-12-10 10:07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8-12-10 11:15
你好,整容费用也要承担
回复时间: 2018-12-10 12:00
职务行为,责任由学校承担。如果学校认为你朋友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以要求向你朋友追偿,但要承担举证责任。建议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8-12-10 15:41
不是全部责任
回复时间: 2018-12-10 17:08
1、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你朋友是老师,如果在现场,没有明显过错,没有什么责任应该有培训学校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你朋友有明显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半在10-30%左右的损失。3、损失主要是治疗费用、护理误工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确定)。4、有伤就可能留疤,是否需要整形也应该进行司法鉴定确认。
回复时间: 2018-12-11 11:50
通常您朋友不需要承担责任,培训学校很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您这种情况需要提供更多案情细节,会影响事件性质的评价和责任的分配。欢迎联系我们进一步咨询,帮您及时有效维权。
回复时间: 2018-12-12 11:50
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8-12-13 13:29
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8-12-14 14:41
协商不成可按过错追究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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