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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债权涉及多个不同抵押人,抵押物拍卖后多余款项在涉及拍卖物抵押人中的分配顺序及比例是什么?

广东-广州 12-11 09:10  悬赏 0  发布者:追求正义公平…… 给我留言  回答:(5)
1\请问关于一个债权涉及2个抵押人(1个抵押人1套房子,另一个抵押人2套房),因任意两套房都无法清偿债权,所以3套房子一起拍卖,在抵押物拍卖后,其拍卖款超过债权后剩余款在2个抵押人中的分配顺序及比例是什么?有没有相关法条规定?
2\其中一个抵押人A将其个人的普通债权执行案件列入上述分配方案,导致拍卖剩余款项扣除必要的费用及预留给两个抵押人的租金外全部用于清偿抵押人A的普通债权案件,而另一个抵押人B则自己积极清偿自己的债务,没有将其个人的普通债权进入执行.抵押人B在等待这个抵押案件剩余款项公平分配给自己,用于之前垫付的债务.抵押人A\B对待个人债务的不同处理方式,导致了在问题1的抵押债权案件中法院给出的分配方案.是否侵犯了抵押人B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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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2-11 09:15
具体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2-11 11:20
你好!
对于第一个问题的答复如下: 这不是个问题,因为每一套房产拍卖后都有相应的成立价格,至于你拍卖成交后的款项具体落实到哪个抵押人承担,这完全由债权人自己进行选择,比如债权人跟法院说:我选择用AB两套房产的拍卖款全部清偿,其余部分从C套房产的拍卖款中扣,那么扣除C套部分款以后,剩下的部分就全部属于C,与AB无关,至于AB承担责任后,超出自己的部分可以另行通过诉讼要求C承担。
对于第二个问题的答复如下:普通债权与抵押权根本就不在一层次上考虑,只在在抵押权人选择并获得足额清偿的前提下,才会考虑普通债权,所以 你所提手问题,在执行过程中根本就不是个问题。你的第二个问题说的不是很清楚,建议与律师直接沟通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3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11 11:36
可以依法主张合法权利。
回复时间: 2018-12-11 11:12
按签订的合同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2-11 11:33
可以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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