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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双倍工资

 01-15 07:55  悬赏 0  发布者:360198……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9)
我现在在职,1989年进入单位工作没签劳动合同,2007年下半年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没续签.现在要求单位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我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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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15日 09时14分
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支付双倍工资了。
追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应该从何时算起?

回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从你在单位上班时起一年后开始计算,但《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因此应当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支付你的双倍工资。

追问:

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2009年1月1日起到我现在的工作的时间,因为我现在还在职.

回答:

你只能选择一项救济途径,要不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么就从2009年1月1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追问:

张律师谢谢你.可是,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支付双倍工资是否应该从2009年1月1日到现在每个月的双倍工资?谢谢.

回答:

应该从2009年1月1日起算。

追问:

2009年1月1日起算,那截止算到哪里?现在还在职.

回答:

一直计算。

追问:

谢谢!也就是说不受11个月的限制是吗?

回答:

从法律上来说不受。

追问:

谢谢你张律师,如果后面我还有事情咨询,不知可有时间见面详谈.

回答:

可以的,如对你有帮助,可以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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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15 08:38
参加工作后一个月开始算,一般十一个月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1-15 08:40
你好,从08年2月起计算11个月。
回复时间: 2013-01-15 09:03
你好,双倍工资从2008年开始计算,你们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应该从何时算起?

回复时间: 2013-01-15 09:05
双倍工资至多只有11个月,你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1-15 09:1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你双倍工资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追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应该从何时算起?

回复时间: 2013-01-15 10:43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追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应该从何时算起?

回复时间: 2013-01-15 10:56
你好!你最多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从08年合同期满来计算。
追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应该从何时算起?

回复时间: 2013-01-15 11:16
你好,你的情况最多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还可以要求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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