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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支付能力怎么办?

北京 01-15 14:05  悬赏 10  发布者:558866…… 给我留言  回答:(8)
婚前协议约定双方各出一定数额首付买房,婚前取得房产证且登记在本人名下,双方未共同生活在一起,现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对方要求支付其购房款和还房贷的钱,并申请评估房价,房子归本人。但本人仅有少数存款,且每月收入低于房贷,法院会怎么执行呢?本人应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本人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如果中止执行的话,等恢复执行时,需要交延迟履行金或利息之类的吗?本人能申请暂时中止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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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5 14:07
等有支付能力的时候再执行
追问:

谢谢。执行恢复后,需要给利息之类的吗?

回复时间: 2013-01-15 14:17
只能慢慢偿还对方的房屋折价款。
回复时间: 2013-01-15 14:19
可以暂时中止执行,等你有支付能力的在恢复
回复时间: 2013-01-15 14:30
可以分期执行,或者对方要房产,然后给你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1-15 14:33
如果没有能力履行,等有能力再执行。
回复时间: 2013-01-15 14:41
你好,可以分期分批偿还。
回复时间: 2013-01-15 15:57
可以分期分批偿还。
回复时间: 2013-01-15 17:05
可以申请延期执行,如果法院同意,是不需要交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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