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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01-15 14:23  悬赏 10  发布者:cw461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3)
2008年本人结婚,2009年我父母拿钱买的一套商品房(房本上是我父亲名字),现在由我和妻子、小孩居住。如果现将这套房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该房与我妻子有关系吗?假设日后我离婚,妻子有权要求房子的财产分割权嘛?
    房本上加我的名字的做法与我日后直接继承该房产,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嘛?
    非常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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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15日 14时31分
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你就拥有部分产权,是你的个人财产,与你的妻子无关。
追问:

加我名字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若不加我名,而由我父亲写个继承遗嘱,由我以后继承房产,那继承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非常感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5 14:24
没有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1-15 14:34
加名意味着你享有房屋产权一定份额,那么你婚内取得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要分给你妻子一半。如果按照继承,你继承的时候未离婚,则继承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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