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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扯过程中对方受伤了住院用了近2000元,我们会赔偿什么费用?如起诉会判什么罪?

四川-绵阳 01-16 16:25  悬赏 0  发布者:132621…… 给我留言  回答:(7)
母亲是环卫工人,上班的路段某培训学校发宣传资料,便要求其不要发,对方不听,并骂人,后双方谩骂,然后对方其中一人从车另一边跑过去拉扯母亲,这个过程中,对方眼角边撞在了母亲的扫帚上,并起了疱,随后去了派出所,当时提出去照片,对方说才做了近视眼手术,不能照片,然后第二天对方去住院了,派出所说报告是眼睛水肿,现在出院了,用了近2000元医药费,请问医药费都该我们给吗?后期还要做个检查也要我赔么?如果对方起诉会判什么罪?
问题补充:
但对方赖说我母亲打了她,要我们赔所有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后期做检查的费用等,这合理吗?我母亲单位应不应该承担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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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6 16:26
不构成犯罪,具体的民事赔偿问题有法院裁定。
回复时间: 2013-01-16 16:27
对方自己不注意受伤,不用赔偿,属于民事纠纷, 不会判罪的。
回复时间: 2013-01-16 16:28
是不构成犯罪的   具体的赔偿需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3-01-16 16:28
你好!不属于犯罪,一般是没有刑事责任的,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处理不了的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16 16:30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回复时间: 2013-01-16 18:23
对方自己不注意受伤,不用赔偿,属于民事纠纷, 不会判罪的
回复时间: 2013-01-17 11:47
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金额。不承担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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