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张鸿  
该问题已关闭

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向女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包括还房贷,房屋装修,日常生活开支等

重庆 01-03 07: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向女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包括还房贷,房屋装修,日常生活开支等。并向女方立有借条,借条表明若用于男方私人的部分由男方承担,但男方并无私用,且该比借款在婚姻存续期间全部用于共同生活使用完毕,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后这个债务是由男方独自承担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03 10:04
这是可以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9-01-03 09:06
借款关系成立,男方应承担债务。
追问:

房屋属共同财产,房屋已被女方单方面卖掉,钱在女方手里,女方以我的借款欠条为由拒绝给付我卖房的钱,那么我当时的借款全是用于还共同房贷和房屋装修,这种情况下这个借条也应由我独自一人履行吗?不能就共同还房贷部分和房屋装修部分要求分割债务吗?烦请您回答一下

回答:

因男女双方签有欠条,视为双方对该债务有约定,所以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回复时间: 2019-01-03 09:41
借款关系合法有效。
回复时间: 2019-01-03 09:49
合法有效
回复时间: 2019-01-03 10:17
是的由男方独自承担
回复时间: 2019-01-03 13:17
要看具体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山东潍坊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甘肃兰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846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17
山东 东营
人气:25165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26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33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