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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非当事人说的话被录音,能否成为责任认定的主要依据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9 17:19  悬赏 20  发布者:aa1616……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亲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1小时,儿子到现场,保险公司认定父亲全责,这时儿子以为交警事故处理组已经认定完毕,所以就说了“要是我们的全责,我们就全部承担”这一句话,被事故对方录音,后提交至交警事故处理组,交警事故处理组将此视频认定为我方全责,这样的认定合理、合法吗?依据是什么?同时整个事故没有人证及行车记录监控,周边监控也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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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1-09 17:26
你好,由交警划分责任
追问:

意识就是说这个视屏能够作为事故认定依据?

回复时间: 2019-01-09 18:22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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