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下:如单位以经营需要为由,将原部门撤销,逼其到另部门工作

广东-东莞 01-11 14: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下:如单位以经营需要为由,将原部门撤销,逼其到另部门工作,虽然工资不变,但职位与工作性质变化大。比如我一朋友:工作超过十年,合同注明是工程师,负责公司多项生产线技术需求;单位想迫其离职,强制将他调入生产线最基层工作(当然他本人是不愿意去),并限定时日,不去报到当旷工处理,旷工三日,视为自动离职,单位不作任何经济赔偿。请问这个理由单位违法吗?还是单位属于正常调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11 14:39
不属于正常调岗,单位做法欠诚信。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6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1 15:13
协商处理 不成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1-11 14:49
薪资待遇不变的话,还要看劳动合同是否约定单位有权调离员工岗位。如有权,员工要过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2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5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560
天津 河东区
人气:27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