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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出家的姑娘不能分房?

内蒙古-乌兰察布 01-18 21:31  悬赏 0  发布者:jiaoji……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矿区一名出嫁的户主,我是矿区的常住户。我的女儿、儿子的户口跟我在一起,都在矿区。我在这里购房,工作30多年,老公也在矿区工作20多年。现在矿区要拆迁,我们矿区的住户都没有房子的产权证书。政府不给我这样出嫁的人分房子,请问合法吗?我有权利要房子吗?
问题补充:
娶了媳妇的人就能分房子,就是不是常住户也可以分房子。那么我们这样的出嫁的人有户口,也在矿区工作,还是长期居住,有分房子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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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9 09:18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1-19 11:56
你们这样的出嫁的人有户口,也在矿区工作,还是长期居住,应该有分房子的权利。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19 14:21
不是这样的,要看户口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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