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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房本是爷爷的名字 爷爷去世了 我结婚的时候 姑姑 大爷

北京-门头沟区 01-14 21:40  悬赏 0  发布者:暗夜 回答:(14)
老房子房本是爷爷的名字  爷爷去世了  我结婚的时候 姑姑 大爷签字说 房子给我  现在要拆迁  跟姑姑 大爷有关系吗 我能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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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4 21:49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4 22:28
您好,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9-01-15 10:22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9-01-15 11:34
你好,一般以登记为准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70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5 19:10
他们已经放弃继承或者赠与给您,应该和他们无关
回复时间: 2019-01-14 21:41
那就是你的了
回复时间: 2019-01-14 21:51
如果过户给你了,一般跟姑姑 大爷无关了
回复时间: 2019-01-14 22:00
您好,那就是你的了
回复时间: 2019-01-14 22:11
应当没有关系。
回复时间: 2019-01-14 22:27
你好,一般以登记为准
回复时间: 2019-01-14 22:32
他们已经放弃继承或者赠与给您,应该和他们无关了
回复时间: 2019-01-15 08:32
房产拆迁利益应该属于你个人
回复时间: 2019-01-15 10:41
您好,拿书由您所有的了。
回复时间: 2019-01-15 14:31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拆迁需根据拆迁政策及拆迁协议等综合判断,如有争议,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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