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我家小孩在学校下课时间把一个孩子推倒了。对方孩子去看病 没走

黑龙江-鸡西 01-15 12: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小孩在学校下课时间把一个孩子推倒了。对方孩子去看病 没走医院途径 找的医生给看的 一共给了3000元的红包,没有住院,第二天就回来了,加上这几天的买药的钱 说花了不到7000现在换了个我们索要一万五 说以后任何的费用不用我们承担,没有给我们出具任何票据 就说他花了多少钱 要多少钱 我们觉得不合理 他们说可以起诉 我们现在打官司有胜算吗 对方可能走了住院费程序  这样保险公司也能理赔 还要我们在花一万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35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5 12:2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1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5 12:26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回复时间: 2019-01-15 12:48
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1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5 14:31
根据过错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9-01-15 12:3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黑龙江黑河
新疆克拉玛依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67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961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183
安徽 合肥
人气:28226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2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