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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手机店分期一个手机3999的分期下来一共5200多元这算是

北京-东城区 01-16 09:56  悬赏 0  发布者:好人 回答:(9)
到手机店分期一个手机3999的分期下来一共5200多元这算是高利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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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1-16 10:01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回复时间: 2019-01-16 10:38
你好: 建议谨慎处理 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还款 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回复时间: 2019-01-16 09:58
您好,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 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   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回复时间: 2019-01-16 09:59
本金和年利率24%的利息需要支付的。
回复时间: 2019-01-16 10:00
您好,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回复时间: 2019-01-16 10:26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9-01-16 11:52
你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9-01-16 16:41
您好,针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该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回复时间: 2019-01-16 17:32
您好,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 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   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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