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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

陕西-西安 01-20 21:16  悬赏 0  发布者:声泪俱下 给我留言  回答:(3)
外地人甲某多年前在西安市城中村购买一处房屋及宅基地,当时双方签有协议。现甲某手持此处房屋及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但上面没有甲某的名字。当地现在拆迁改造,请问现在甲某应当得到怎样的赔偿?应如何要求赔偿,正确途径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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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0 21:21
要按照政府公布的标准来补偿才比较保障!
追问:

可是政府并没有对这种情况明确说明

回答:

没有就比较难!

回复时间: 2013-01-20 22:03
甲方无权获得拆迁安置补偿,甲方需要通过卖家配合才能得到拆迁补偿。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只能根据原购房协议,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好的 谢谢

回答: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1-21 09:16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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