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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是男方,男方以家庭名义申请的经济适用房,选房后离婚了,男方因经济原因无钱买房

河南-郑州 01-21 12:5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2)
申请人是男方,男方以家庭名义申请的经济适用房,选房后离婚了,男方因经济原因无钱买房,在离婚协议中表明把此房的购买权及归属权给了女方,女方父母所以出全款购房了,这个房子归女方一人所有吗?咨询房管局后确定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只让写申请人男方一人的姓名,女方该怎么办,让这个房子尽早只归自己所有,谢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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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21 13:30
写申请人男方一人的姓名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6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21 14:11
可以协议约定。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21 22:40
可以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确定房屋归属,或者诉讼的方式确定。
回复时间: 2019-01-21 13:34
补差价后过户。
回复时间: 2019-01-21 14:00
你好,经济适用房本来就是符合条件的可以购买,和男方协商,可以办理过户的时候可以办理过户的。
回复时间: 2019-01-21 14:08
写申请人男方一人的姓名
回复时间: 2019-01-21 14:22
一般按照协议内容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1-21 14:39
你好,可以协商变更。
回复时间: 2019-01-21 14:48
你好,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 2019-01-21 15:08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1-21 16:21
补差价后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 2019-01-21 16:38
可以协议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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