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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在平安普惠贷了五万六,说是0.179的利,然后说三十六个月赔完

四川-成都 01-22 12: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请问下在平安普惠贷了五万六,说是0.179的利,然后说三十六个月赔完,每个月赔2600,连本带利已经赔了八万了说还有七个月,这要怎么办?是不是在欺骗?是不是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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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22 12:37
是在欺骗
回复时间: 2019-01-22 17:17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具体需要详细咨询可以来电给我详细沟通
回复时间: 2019-01-22 12:28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9-01-22 12:37
网贷平台或者是分期平台大多不正规,利息太高。建议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履行,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含各种违约金,手续费)可以拒付,如果不履行还款,可能会被起诉,或者会被催账公司威胁催帐,影响征信。
回复时间: 2019-01-22 13:36
你好,建议你们可以偿还本金以及合法的利息,一般是高利贷
回复时间: 2019-01-22 13:42
你好,需要按照实际到手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偿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可以拒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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