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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的产权置换?

河南 01-21 14:24  悬赏 0  发布者:lichao…… 给我留言  回答:(2)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上面这段话该怎么理解?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是什么意思?我家的这片住宅开发商想开发建商品房,如果开房成功我家的这片地方可能就变成了临街的门面房,我想要用自己的房屋产权换这片房屋开房范围内的门面房,有法律依据吗?开发商会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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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21 15:15
就是应就近提供房屋,实质上是重置市价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1-21 15:10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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