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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有个朋友,开始认识对我表现的很好,但不久在我面前装穷,说什么一个人养两个孩子

安徽-宣城 01-26 14: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认识有个朋友,开始认识对我表现的很好,但不久在我面前装穷,说什么一个人养两个孩子,还要负担年迈多病的父母,开始向我借钱,起初都是500百一千的,后来一次以急救父亲病重开口借几万,我要求他老婆一起借,他却告诉我离婚了,看我犹豫不信拍了户口本照片给我,还发了当兵证,驾驶证,看了这些我就借了,后来他又说一个什么项目需要100万启动资金,要我帮忙解决,我没有同意,感觉不对,就要他还给我钱,结果没几天,也就是2017年2月21号那天,把我所有的联系方式全都拉黑删除了,我无奈,花了8个多月的时间通过各渠道了解到他没有离婚,有老婆一个小男孩,借钱的时候他们夫妻都在启东瑞达监理有限公司上班,工资待遇不错,后来又找到他母亲家里去了,用他母亲的手机联系躲在无锡的他,我赶去无锡,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给了一个零时手机号码,让他写个字句他也不肯写,我最后没办法就说如果他不给一个稳定的联系方式,我就告他诈骗,他只加了我微信,但一直不退钱,18年5月份又开口要50万,我没有答应,中秋节又拉黑了唯一联系方式微信,我只能换了手机号联系他,假装同意借给他50万,9月8号(9)他带着儿子从启东开车来我家乡,我表面很热情还带了他们玩了几个景点,吃晚饭时他提出了50万,我假装满口答应,但也提出一个要求,前面借的写张借条,共6万多,让他写了个整数的借条,他也急于得到50万,就匆匆写了,我就这样拿到了前面借款的欠条,现在他不但不还给我钱,天天要求我把欠条先还给他,再把钱转给我。请问这是不是属于诈骗?我是否可以告他诈骗?如果可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骗子是南通启东人是否可以在我户口所在地办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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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26 16:13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微信详细解答。
追问:

你好!你的回答跟我的事件好像无关吧

回复时间: 2019-01-26 16:14
这个问题最好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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