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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9年1月17在平安普惠(北京通州北苑分公司)申请了50000元的贷款,月息0

内蒙古 01-29 07: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19年1月17在平安普惠(北京通州北苑分公司)申请了50000元的贷款,月息0.06%,公司业务经理给我了个QQ号,说是他们的业务员,在QQ里给我发来合同让我复印签好了给他发去。又让我在合同绑定的卡里存了10000元的20%的借款保证金,我在好了,发截图给他,一会那个经理给我打电话说让我把银行发的验证码给他,说银行绑卡用的,当时我也没多想就给了他,一会银行发短信了我的一万元被他们取走了。我问他为什么取我的钱,他说银行做流水,我说做流水你怎么把我的钱支走了呢,他说在我的帐户上做不了流水。后来又分三次打回来,又让我转到了他们指定的个人帐户,说十分钟到二十分钟就下款了,我等了大约十分钟,他们发QQ截图说流水偏低还要我再存15000元就保证下款。我知道我受骗了,我就去公安局报了警。后来他们又打电话,我说我没钱了,不做了你们把钱退了吧,他们说你要是不做公司要起诉你,还要把你的征信拉黑,让孩子留不了学,考不了公务员,并且还要友25000元的违约金。我想问一下我的钱能要回来吗?希望各位大律师给我指点迷津!!!!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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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1-29 08:52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9-01-29 07:49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1-29 09:32
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1-29 10:58
以上对方的行为,属于“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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