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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写下任何书面遗嘱或遗赠,生前说好的赠与会生效吗?

山西 01-21 21:38  悬赏 0  发布者:HONG24……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婚前有房产一处,是准备留给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弟弟,继母也同意,但只是说清楚没有写出任何东西,因俩老人年龄差的多,这种情况日后继母会不会分我弟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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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1 21:49
你好,该房产你母亲去世后已经属于遗产,你们兄妹、你父亲均有权继承分割,也是你父在婚前的财产与你继母无关,但是如果没有分割的话,当你父亲不在世时,她有部分继承权,为避免将来产生纠纷,最好你父亲订立遗嘱,将其有权继承部分指定由你弟弟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1-21 22:01
赠与无效,按遗产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1-21 22:05
1、留给如果没有书面的遗嘱,应该生前就给就过户;2、没有给也没有遗嘱,去世就是遗产,不是你弟弟的财产 ;继承人都有份,包括你们的继母。
追问:

继母的子女呢,他们有份吗?

回答:

没有他们的份

回复时间: 2013-01-21 22:26
看看继承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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