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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购买的房产

江苏-无锡 01-22 10:05  悬赏 0  发布者:朱利娟 给我留言  回答:(5)
当初购买房子是由男方支付的首付款及银行贷款,由于男方是外地人,无法在无锡买房贷款,所以写了 女朋友的名字,现在两人因感情不合分手了,所以现在两人约定五年后做过户手续,怕中间有意外发生,双方决定起草一份协议,然后做公证,但是协议不知道怎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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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2 10:08
你好这公证协议是有效的,不履行协议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
回复时间: 2013-01-22 10:47
可委托律师搞
回复时间: 2013-01-22 10:53
你好,对于该协议建议还是由律师来起草。
回复时间: 2013-01-22 13:44
建议公证一下,未还清贷款之前是无法过户的。
回复时间: 2013-01-22 15:26
建议委托律师代拟。详细情况可以电话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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