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年遇春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一个牧民的法律咨询

青海-海南 01-22 13:51  悬赏 5  发布者:高原雪莲 给我留言  回答:(1)
1.我们村当时参加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筹集自筹在县城盖建楼房,我与村委会领导签了合同书,共交了32800元自筹资金,2年后楼房完工了,领取房屋钥匙时,他们(村委负责人)说我没有房屋,因为没报上上级生态移民办公室或有关机关,就缺少了房屋,我问他们为什么我没有报上呢?他们(村委会领导)协商后说我要多交5000元就可以当时的负责人的房屋转给我,我不知所措,因为我所交的自筹是贷款,到了最后才知道自己的家庭资料没有上报,也没有房屋,就听他们多交了5000元,次年,这些参加生态移民建设项目的村民都享受了国家的生活补贴金(每户3000元)和燃料补助金(每户800元)、十六岁以下的小孩和五十五岁以上老人每人享受3300元的生活补贴金,我们家有2个老人和2个小孩,没有以上国家补贴金,如果有的话4×3300元等于13200元,再加3800元一年的补贴金:17000元,从2008年到2013年102000元,可是我家一直没有享受到,这些问题是当时的村委会领导带来的,请问,这种问题在法律方面有何决定和办法?可以上诉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3 09:00
您好,感谢您对本律师的信任,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山西太原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176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74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4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44
广东 深圳
人气:1837615
广东 东莞
人气:3858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