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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山东-济南 06-24 10:09  悬赏 10  发布者:Zula 给我留言  回答:(3)
老张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已成家,其中大儿子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有一女,小儿子有一儿一女。
老张跟小儿子住在一个房子里(这个房子的房产户主是老张),后来小儿子跟媳妇自己盖了一套新房子(新房户主是小儿子的),后来小儿子去世了(小儿子的媳妇一直未在嫁人),过了3年老张也去世了,又过了2年老张的村子老统一规划份楼房,大儿子回来要房子,说是这两套房子都有他的份,并且把小儿子的媳妇给起诉了,请问大儿子有继承权吗(老张在大儿子结婚时给他买过一套房子,但后来大儿子去了远方把房子给卖了,小儿子结婚的时候没有买新房,所以一直都是和老张住的)?这份两套房子该如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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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4 10:18
您好:大儿子有权继承属于老人的房子,另外属于小儿子的房子,大儿子无权继承。
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0-06-24 10:24
小儿子先于老张去世, 其下房屋在其死后由其父亲 妻子 以及两个孩子共同继承。老张在三年后死亡,其名下房屋和财产由老张的大儿子以及女儿继承,其继承份额包含老张生前继承其小儿子的部分,鉴于小儿媳妇只有一套房屋居住,没有其他居所,并且未曾改嫁。可以协商由其他人放弃对这套房屋的分割。小儿子的媳妇没有继承权。15866799901
回复时间: 2010-06-24 10:30
大儿子对老张的房子有继承权,对老二的房子无继承权。如果需要,可以跟我联系。济南范修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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