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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无效婚姻

四川-成都 01-23 15:02  悬赏 20  发布者:yumaom……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妹妹是农村的,未婚先孕男方想要孩子,无结婚证只是摆过酒席,09年结婚时,妹妹18岁,她老公20左右,小孩现在3岁-4岁,两个人一直住在男方家,她老公一直不去上班没有收入来源且为了结婚修房子借了不少钱,女方家每个月都给小两口寄生活费,我妹妹期间也出去上班赚生活费,直到2012年下半年两人决定分开。咨询如下问题:1,这个是无效婚姻?2,分开后孩子由谁承担?3,孩子以后抚养费要怎么办?4,男方现在说不想要孩子让女方给几万块钱以后孩子就归我妹妹(借口是娶我妹妹借钱修房子了)这几万好还欠债,男方可以这样吗?4,那我妹妹有没有可以让男方补偿的?5,这种情况最好怎么处理?
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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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3 15:03
他们是属于同居关系  直接分开即可
 孩子抚养权,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1-23 15:08
1、不存在婚姻。
2、协商抚养权归属。
3、一方抚养,一方支付月工资收入20-30的抚养费。
4、不可以这样。
5、没有结婚证,无法要求补偿。
6、协商抚养孩子,分开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1-23 15:12
你好,
1、你妹妹未领取结婚证。,属于无效婚姻。
2、孩子抚养权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4、没有结婚证,无法要求补偿,但是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1-23 15:12
1、他们属于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就可以了。
2、他们分开后,仍然是孩子的父母,对孩子仍然有抚养的义务。
3、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如不支付,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抚养费。
4、他们在一起的财产,个人的归个人,一起生活产生的财产平均分割,债务按照用途偿还。
5、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1-23 15:16
1、不存在婚姻关系;
2、协商解决孩子抚养权;
3、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按其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4、男方无须补偿你妹妹;
5、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23 15:30
你好!1、他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两个人可以直接分开即可。
2、孩子抚养权,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抚养会根据最有于孩子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抚养权是归女方。
3、孩子的抚养费要根据你们的当地生活标准来计算,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不超过50%的比例给付。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分期支付,直到孩子满18岁。
4、没有结婚证,没有什么赔偿的主张。他们可以分割同居时期的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1-23 19:35
可以解除同居关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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