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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在合同期未满前将我的社保转入新的公司怎么办?

广东 06-24 11:56  悬赏 0  发布者:123456……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2006年进入原公司,签了3次合同,最后一次的合同是2010年06月30日到期,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原公司私自将我的社保转入新的公司,当时公司也并未对这一事做说明。(资料、工资也由新公司发,目前原公司马上要注销了。新旧公司同在一个区内。新旧公司实际是一个老板,但法律上是两不相关。)
现在请问:
1,我可否告新公司未与我签合同要求作补偿?如何补尝?
2.我可否告原公司单方面与我解除合同要求作补偿?如何补尝?补偿可否要求从2006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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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4 12:39
1.可以;
2.可以,如需帮助可致电。
回复时间: 2010-06-24 13:19
你好,可以告原公司,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从2006年起算,要求支付双倍。也可以告新公司,自入职之日一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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