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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

甘肃-定西 01-24 12:18  悬赏 25  发布者:zhaope……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27岁,大学毕业后在当地乡政府上班,在追求女同事的过程中,我父母提出要给我买套房子,当时父母花费20万元首付款转手了甲登记的一套房子,其余18万元由我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登记名字变为我本人,甲只给开发商首付了13万多并登记了姓名,其余均为甲的盈利,当时甲并未写任何字据,我们只有开发商的13万多的首付发票!一年多后追到女同事后,她提出出5万帮忙装潢房子,剩余的按揭款以后由我们两人承担,要求是办理房产证时要写我们两人的名字,请问这样的话以后若离婚,我父母的血汗钱会有损失吗?若损失怎么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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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24 12:20
不太清楚你为什么担心这个钱的问题 这个钱已经算是送给你了 有什么损失存在呢
追问:

离婚的话,我父母出的20万也要被分割的话就损失了啊,父母生活很艰苦出的首付,房产证上却是我们夫妻二人,离婚不是很不合算吗!

回答:

我都说了 你在结婚之前钱都送给你了 别人又得不到 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房子本来就是你个人的名字 你把对方加上去了(这一定是你同意过的) 你又开始去计算这个数字 那能怪谁呢

回复时间: 2013-01-24 13:50
你好,一旦加名那么就是共同财产了。
回复时间: 2013-01-24 16:02
你好,加入对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回复时间: 2013-01-24 17:13
一旦加名那么就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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