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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怀孕不到一个月,现在已经做完流产,但是我不确定是不是我的孩子

黑龙江-哈尔滨 02-18 13:25  悬赏 0  发布者: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回答:(3)
对象怀孕不到一个月,现在已经做完流产,但是我不确定是不是我的孩子,他现在要求我给他医药费和营养费,我如果不给她钱的情况下,会不会有法律责任,我现在就是不想给她这个钱,因为他说孩子是我的,但是他自己去把孩子打掉了,总共花了一千五百块钱,他如果要是起诉我,或者报警,我该怎么办。因为我现在已经结婚了,有了家庭,不想把事情弄大。但是也不想给他钱。他要起诉我,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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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2-18 13:26
那您及时应诉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23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18 13:31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回复时间: 2019-02-18 13:32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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