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申维丰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您好!男方婚内出轨,任何一方起诉离婚,男方是净身出户吗

辽宁 02-19 10: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律师,您好!男方婚内出轨,任何一方起诉离婚,男方是净身出户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19 10:21
婚内保证书的效力。
婚内保证书的效力问题,一直有争议,看是否有效,主要要看是规定了人身权利还是财产方面的权利,若限制离婚自由或抚养、探视权或保证书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这些是无效的。
有些保证书的财产约定较大,如约定一方如何就不要财产或净身出户,这些就要结合保证书及具体案情才能判断是有效,还是部分有效,还是无效。一方当事人以另一方当事人违反忠诚协议导致离婚为由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履行其在忠诚协议中所作损害赔偿承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该忠诚协议约定的损害赔偿数额过高时,人民法院可以适当调整。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等类似“保婚”条款,是否有效?
当前,许多人在婚前婚内签订一纸“保婚”文书,而“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得双方打消离婚念头, 一心一意的经营好婚姻。但是,这些协议究竟有没有效力。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 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于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一方提出离婚,协议无效”、“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等类似“保婚”条款,因限制他人离婚 自由,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其无效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 [上海-杨浦区]
  • 夏之威律师 VIP
  • 电话:13524907984  只接受上海本地咨询 谢谢合作
  • 8479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19 10:21
不会净身出户,如果有证据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19 10:22
出轨不会净身出户
回复时间: 2019-02-19 10:31
可以找律师起诉离婚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9-02-19 10:39
男方不是净身出户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0165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19 12:05
出轨不会净身出户
回复时间: 2019-02-19 13:00
不会的。
回复时间: 2019-02-19 10:18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9-02-19 10:19
不是净身出户
回复时间: 2019-02-19 10:31
不是净身出户,但是可以要求适当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2-19 17:11
这类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面比较广,可以起诉处理,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57
山东 菏泽
人气:2096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