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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合同

云南-昆明 01-24 16:44  悬赏 20  发布者:我要的是你给…… 给我留言  回答:(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丙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    店铺(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    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第二条 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为丙,丙与甲签订了租凭合同,合同到期    月租为    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厉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第四条 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        ,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丙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方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支付乙方     元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       (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看一下这有没有什么问题,这合同所有的钱都不用付的包括租赁费转让费。
 要的是乙方负的责任要少,要这合同签订后不威胁到乙方的利益。甲方是我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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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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