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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结婚生活了半年多,性格不合离婚,结婚后男方有外债,生活困难

河南-济源 02-20 13: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已经结婚生活了半年多,性格不合离婚,结婚后男方有外债,生活困难,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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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2-20 14:08
退还部份。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20 14:12
彩礼方面的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若已经结婚,彩礼一般不退还。
人民法院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时,应将存在婚约关系的男女双方列为原、被告,如果彩礼给付人或者接收人并非存在婚约关系的男女双方,人民法院可以将彩礼给付人或者接收人列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
回复时间: 2019-02-20 15:17
这个需要看是否领取结婚证而定的啊。
回复时间: 2019-02-20 14:34
是否办理了结婚证?
回复时间: 2019-02-20 16:56
可以部分返还
回复时间: 2019-02-27 15:51
你好,建议说明具体情况,是否办理结婚证,欢迎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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