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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涉及个人精神损失费赔付

河北-廊坊 02-26 15:30  悬赏 0  发布者:152336……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系公司负责人,事发当天员工与本人发生争吵后离职,后与家人来公司协调赔偿未签署劳动合同赔付的争议金额以及精神损失费并私下录音作为证据。以及股东及对方家属逼迫本人签署的赔偿条例,第一份为公司的赔偿的未签署劳动合同赔偿费,第二份总经理个人赔付给当事人的精神损失费
劳动仲裁后结果为赔付未签署劳动合同应赔付金额,精神损失费不予支持
对方不服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为赔偿未签署劳动合同应赔付金额及精神损失费,共同由公司赔付。
事发当天的员工都可为总经理证实未对员工进行殴打辱骂,现在想继续上诉,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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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2-26 15:51
需要另行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2-26 16:57
您好,需要另行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9-02-26 17:47
需要另行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2-27 00:33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
回复时间: 2019-02-27 09:11
建议委托律师详谈
回复时间: 2019-02-27 15:44
可以继续上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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