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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给别人打工因为地滑把手摔折了,人家应不应该赔偿,而且养伤

黑龙江-哈尔滨 02-27 11: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母亲给别人打工因为地滑把手摔折了,人家应不应该赔偿,而且养伤的这一年没法工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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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天津-河西区]
  • 武萍律师 VIP
  • 电话:13212173788
  • 14969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27 11:11
可以要求赔偿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27 11:20
你好,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27 11:21
你好,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回复时间: 2019-02-27 11:37
你好!发生工伤事故纠纷,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赔偿问题协商不好,申请劳动仲裁,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请求相应的工伤赔偿。。
  • [黑龙江-大庆]
  • 康丽律师 VIP
  • 电话:13339499888
  • 63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2-27 14:17
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2-27 11:14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9-02-27 14:35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2-27 15:44
建议委托律师详谈,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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