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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朋友跟人打架导致别人轻伤,我在场,混乱之中抠破了别人的脸,有一个0

天津 03-01 12:3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律师,我朋友跟人打架导致别人轻伤,我在场,混乱之中抠破了别人的脸,有一个0.5公分的擦伤,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01 12:39
要看是不是共同犯罪 如果是 一并追究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3-01 12:41
伤情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轻伤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回复时间: 2019-03-01 12:36
先报警再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3-01 12:41
你好,需要报警或诉讼。
回复时间: 2019-03-01 12:46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必要
回复时间: 2019-03-01 14:20
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3-01 16:12
要视具体情节来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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