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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和别人发生关系,我把那个男的打了,重伤,我要怎么办

甘肃-酒泉 03-05 09: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妻子和别人发生关系,我把那个男的打了,重伤,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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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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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3-05 09:55
根据伤情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3-05 09:58
如果确定是重伤的话,你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他已报案的话,你应自首,以减轻刑罚。
回复时间: 2019-03-05 10: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甘肃-兰州]
  • 张鸿律师 VIP
  • 电话:13893601518
  • 1554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05 12:14
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3-05 09:11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9-03-05 09:23
你好,如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3-05 09:25
你好,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以及民事赔偿。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以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9-03-05 09:59
你好,构成重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方报警了吗?
回复时间: 2019-03-05 13:26
你好,你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9-03-05 14:33
你好,如果确定是重伤的话,你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人。如果需要请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9-03-05 20:04
你好,打人是不对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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