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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纠纷

广东-佛山 01-27 11:41  悬赏 0  发布者:NHAMY 给我留言  回答:(1)
公司办公室被盗,由于现金太零散未及时清点存放银行,导致2万多元被盗,但公司现在只把矛头指向财务,保安当晚没有巡岗,但却没有责任,公司要财务把所有现金填补,说财务把钱拿去用了,把财务当成监守自盗,请问这样做法讲得过去吗?可以告得入罪吗?求解答,谢谢!
问题补充:
公司要告财务,说要起诉,或叫财务响公司无偿工作,直到补偿完那笔钱为止,这样做法可以吗?难道作为一个公司财务人员就连一点保障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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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7 17:01
如果是财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话应该赔偿,如果不是则不应该赔偿。
追问:

那你觉得存放2万多元在办公室的保险柜属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吗?公司一开始并没有限制财务存放多少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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