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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快递将信用卡丢失

山东-济南 01-27 17:09  悬赏 0  发布者:xiaoxi…… 给我留言  回答:(1)
23号将信用卡用申通快递从济南发往青岛,承诺24号到,今天27号仍未到,打济南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便打了总部电话说让我耐心等待,27号济南给我回电称让我再等三天,如还是未到,便是丢失,寄件时未做保价,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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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7 18:35
彻底延误时限
彻底延误时限是指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到达之时算起,到顾客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
根据快递服务的类型,彻底延误时限应主要包括:
— 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
— 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
— 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
— 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
— 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
我的补充: 2013-01-27 18:40
快件丢失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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