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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在同意新生儿落户上是否能够遵循物权法多数原则

北京-东城区 03-08 18:32  悬赏 25  发布者:l57454…… 给我留言  回答:(9)
户口在北京东城,房屋的房产是我爸爸兄弟四人共有,我儿子新生儿想要落户在该街道。户籍民警要求4个人都出具同意书,目前有3人同意,1人不同意,我们是否可以使用超过2/3同意的规定,向派出所申请我儿子的新生儿落户?还是必须要4个人都同意。该房屋只有我母亲和我的户口在,房屋产权人4人户口均不在该房屋,我母亲是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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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08 19:05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02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08 19:11
遵循物权法多数原则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1831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08 22:44
可以咨询当地的户籍地派出所
回复时间: 2019-03-08 18:45
协商  好
追问:

已经多次协商无效,能否使用物权法的多数原则?

回复时间: 2019-03-08 19:00
您好,协商  好
追问:

请问已经多次协商无效,能否使用物权法的多数原则?

回复时间: 2019-03-08 19:01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3-08 23:06
这个建议你咨询户籍部门。
回复时间: 2019-03-09 10:06
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

请问已经多次协商无效,能否使用物权法的多数原则?

回复时间: 2019-03-09 20:10
协商。
追问:

请问已经多次协商无效,能否使用物权法的多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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