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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问题

江苏-苏州 06-26 10:12  悬赏 0  发布者:gff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台资企业以一名零时工的身份工作多年,公司给了我零时工的证明没有签订合同,我每月去国税局开劳务发票领工资,公司没有给我交任何保险等福利,这样的劳务关系受不受法律保护,离职(自愿或非自愿)时我会不会得到相应的补偿?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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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26 10:17
你可以要求签订合同,还可以要求签订合同以前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6-26 10:34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是区别的,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因此不存在保险等福利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劳动关系是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调整。所以要先确定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0-06-27 17:06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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