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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渗水问题,开发商无人问津,我该怎么办。

江苏-常州 01-29 09:36  悬赏 5  发布者:lu.cke……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7年竣工的房屋,本人2010年购买的顶楼,现出现墙体、阳台等多处渗水。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找开发商,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来会有人来修,可是来修了也没修好。现在我拒交物业费。想咨询下高人们到底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很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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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9 14:47
您好,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29 21:54
1、你和物业公司只是存在一个物业服务关系,关于房屋质量的问题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2、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在房屋质量保修卡里应当会有关于保修期的详细说明;
3、开发商不维修的,你可以自己维修,然后向开发商主张维修费用;通过该途径维修的,建议先固定存在漏水的证据,然后找正规装修公司进行维修,出具发票。

法条参考: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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