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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的土地证是否有效?

海南 03-16 14:38  悬赏 0  发布者:arik16…… 给我留言  回答:(1)
土地证是在1991年办理,是城镇土地建筑用地性质,因土地建筑面积大,故把土地划分成三块用不同的人来办理(均为家里人)。政府于1993年开始对土地进行征用拆迁,征用土地时只赔偿了2块安置地,对于剩下的那块未进行安置,故没有上交土地证。后为了配合政府工作,我家也进行了搬迁,但因房屋在当时条件较好,作为临时指挥部办公室使用,直至现在仍然没有拆除。
    请问,现在仍然滞留于手上的土地证是否有效?能否要求政府进行安置赔偿?(于2005年一直上述到现在)或者是我们能否搬回去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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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16 14:59
这是可以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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