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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平台上借款7天的网贷,1900,到手1500!然后到还款时我准备还款

湖北-黄石 03-19 14: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在一个平台上借款7天的网贷,1900,到手1500!然后到还款时我准备还款,他们说让我换银行卡,然后就不说话了,把我搞逾期了!现在每天打我通讯录电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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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19 14:42
您好,如果对方不履行接受还款义务,对方违约在先,逾期责任不在您,您必须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果您需要我的帮助,可以拨打我的电话(微信同号),咨询免费。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7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19 16:52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9-03-19 14:32
您好,他们现在是什么意思呢?请问是什么平台?如果涉嫌诈骗可以报警处理的,具体请来电详询,咨询免费。
回复时间: 2019-03-19 15:5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网贷平台/出借人/催收机构存在骚扰、侮辱、威胁、恐吓行为的,你可以(委托律师)直接要求对方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方情节较重涉嫌违反治安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或涉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殴打等情节,可分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42、43条,对催收人员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238、23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追究催收人员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的,追究相应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3-19 16:10
您好,如果对方的电话骚扰对你的生活构成的极大影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免费)或微信(手机同号)与我详谈,我将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3-19 16:19
这点典型的套路贷,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9-03-19 21:51
那就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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